飄飄山上葛,累累田中瓠。
茍非同根蒂,纏綿安得固。
人情易反復,結交有新故。
嗟哉夙昔好,乖棄在中路。
明珠倘無因,按劍不我顧。
深言匪由衷,白首為所誤。
亮君勖恒德,永副平生慕。
何景明(1483年8月6日—1521年8月5日),字仲默,號白坡,又號大復山人,信陽浉河區(qū)人。自幼聰慧,八歲能文,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歲中進士,授中書舍人,并任內(nèi)閣。正德初,宦官劉瑾擅權,何景明謝病歸。劉瑾誅,官復原職。官至陜西提學副使。
何景明是明代“文壇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與李夢陽并稱文壇領袖。其取法漢唐,一些詩作頗有現(xiàn)實內(nèi)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對當時的黑暗政治不滿,敢于直諫,曾倡導明代文學改革運動,著有辭賦32篇,詩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大復集》38卷。墓地在今信陽師范學院大復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