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quán xuǎn | 注音 | ㄑㄨㄢˊ ㄒㄨㄢˇ |
首字母 | qx | 詞性 | 動詞 |
近義詞 | - | ||
反義詞 | - | ||
基本解釋 | 1.選才授官。古代舉士與選官相一致。士獲選﹐即為官。至唐﹐試士屬禮部﹐試吏屬吏部﹐以科目舉士﹐以銓選舉官。舉官又分兩途﹐吏部主文選﹐兵部主武選。唐以后﹐銓政代有更易﹐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試量人授官之義。清中葉后﹐銓選又分為外補與部選兩途﹐而選政遂成具文﹐但循例掣簽而已。 2.指負責銓選的官員。 |
唐宋至清選用官吏的制度。除最高級職官由皇帝任命外,一般都由吏部按照規(guī)定選補某種官缺。凡經考試、捐納或原官起復具有資格的人均須到吏部聽候銓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