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指按地位區(qū)分的人的十個等級[1]
《左傳·昭公五年》:“日之數(shù)十,故有十時,亦當十位。自王已下,其二為公,其三為卿?!?杜預 注:“日中當王,食時當公,平旦為卿,雞鳴為士,夜半為皁,人定為輿,黃昏為隸,日入為僚,晡時為仆,日昳為臺。”